中小企业疫情防控政策汇编(第一期)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5日

来源:湖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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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延迟我省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规定。《通知》指出,全省行政区域内各类工业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涉及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生产、保障居民日常生活生产企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企业应当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为帮助企业及时掌握相关政策措施,提升应对疫情的管理能力,做到提前预判,有效阻隔,稳定经营,整理了疫情相关政策文件,供广大民营和中小企业参考。

国家及部委政策措施

1

国务院办公厅

       印发《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和调度安排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对重点医疗应急防控物资实施统一管理、统一调拨。同时,生产重点医疗应急防控物资的有关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物资保障组要求,抓紧组织原材料采购和产品生产,及时完成生产任务,并加强产品质量管理,确保物资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2

国家发展改革委

       印发《关于加强投资项目远程审批服务 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项目办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对实行备案制的投资项目,要严格执行告知性备案制度,一律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网上备案。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审批、核准、备案机关要通过在线平台公布投资项目办理咨询电话,开通在线咨询服务专区,加强咨询服务值守,为项目单位远程提供政策解答、流程指引、释疑解惑等优质便捷服务,指导规范项目单位办理网上审批,保障项目单位积极稳妥开展前期工作。

3

国家卫健委

       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同风险人群防护指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南》。儿童和孕产妇是新冠肺炎易感人群,儿童尽量避免外出,有条件助产机构应设立发热门诊。口罩是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重要防线,可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风险。口罩不仅可以防止病人喷射飞沫,降低飞沫量和喷射速度,还可以阻挡含病毒的飞沫核,防止佩戴者吸入。

4

工业和信息化部

      

       2月5日,工信部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告、合格证、双积分管理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在疫情防控期间,根据不同地区疫情发展情况和企业实际复工生产情况,对企业准入考核、产品准入审查、机动车合格证管理、乘用车企业双积分管理等给予时间延期。

       截至2月2日24时,总共协调国内生产企业,累计向湖北发送了医用防护服15.45万件,运抵13.12万件,N95口罩发货13.36万件。全自动红外监测仪已经发货82台,运抵62台。

5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印发了《关于公布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平台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要主动将辖区内已实现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地区的网上经办平台,以及本地区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流程和办事指南,通过当地人社部门官网、官方公众号、App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对目前暂不具备网上申领条件的经办机构,各地要公布办公电话或邮寄地址,尽可能实行不见面申领。

6

商务部

       印发了《关于积极扩大进口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扩大进口对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协调力度,做好衔接沟通,落实落细责任,扩大医疗物资及生产原料进口,积极利用进口增加国内肉类等农产品市场供应,充分发挥外贸新业态优势,结合本地实际做好扩大进口有关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已全面动员中小商贸企业复工开业,增加基本服务供给,各地不得随意关闭菜市场等经营场所。

7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就加强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及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监管,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有关事项,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坚决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要求广大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严格执行政府依法制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8

中国人民银行

       开设绿色通道,确保春节期间大额资金汇划更加快速办理。下发《关于延长银行间市场休市时间安排的通知》,在延长假期期间,运用公开市场操作等货币政策工具及时投放充足的流动性,维护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

9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

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

       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内容涉及鼓励银行机构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10

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

       联合发布《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明确境外捐赠人无偿向受赠人捐赠的用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进口物资可免征进口税收。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实行更优惠的进口税收政策。

11

财政部

       发布《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个人和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优化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加强资金使用绩效监督管理。各级财政继续加大投入力度累计投入470亿元用于疫情防控,截至2020年2月3日零时,各级财政累计下达疫情防控补助资金470亿元,主要用于患者救治、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工作补助、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等支出。

12

交通运输部

       2月4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和人员公路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20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全力做好应急运输车辆免费快速通行保障工作。全国公路网运行总体是有序的。为了落实错峰出行,平安有序地组织物流运输和客运服务,小客车的免费通行政策延长到2月8日。

湖南省政策措施

1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省长许达哲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疫情防控等工作。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责任,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要全面落实防控措施,切实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坚决防止疫情蔓延。要全面落实物资供应保障。把安全生产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着力实现原始创新重大突破。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持续深化交通重点领域改革。要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尤其是当前疫情防控用药用械安全风险,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所需疫苗药品、医疗器械的科研攻关。

2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关于做好工信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迅速落实全省工业企业延迟复工的通知》、《关于指导复工企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关于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措施》等通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中小企业影响调查;全力做好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协调服务;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加大融资服务力度;大力培育小巨人企业;依托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开展线上服务;加强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协调。

3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在24小时内紧急搭建全省远程会诊应急服务平台。平台接入全省28家部省属医院和各市县116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治定点医院,并同时与省卫生健康委应急视频会议系统联通。通过平台已经对全省260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共计3200余人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护理工作视频培训。建立省市县三级协同机制,实现疫情防控期间的统一调度、远程会诊、方案共享、救治指导等工作机制,大大提高湖南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效率和质量。

4

湖南省教育厅

       2月4日,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延迟开学期间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综合考虑各学段特点,制定延迟开学期间教育教学工作方案,督促和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在延迟开学期间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要重点加强对高三、初三年级教学工作的指导,采取针对性措施,科学调整教学和复习计划。在疫情形势稳定前,不组织"开门考"等聚集性活动,加强食堂管理与服务,不安排集中用餐。

5

湖南省商务厅

       《市场商超疫情防控、加强环境整治的八条措施》的通知 ,要求市场商超建立“日清洗、日消毒、日巡查”工作日志和台账,不组织举办各类促销活动等。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场所,要建立内部防控机制,明确领导和责任人;安排专人专岗,对进场(店)消费者和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禁止在场内店内销售、宰杀活禽,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在疫情防控期解除前,不组织举办各类促销活动;加强对本单位员工防疫意识教育;进一步加强安全消防隐患排查,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发生疫情或其他突发事件,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6

湖南省科技厅、湖南省财政厅

       发布《关于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专题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支持重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专题项目聚焦强化应急技术攻关,追踪病源、摸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病学特征,研究提出有效防治措施,并进行临床成果转化,努力为一线联防联控工作提供科技支撑,全面提升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能力。

7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一级响应期间疫情防控急需药品监管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要开通绿色审批通道,积极引导和支持省内企业对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有明显临床疗效的产品申报新药,加快疫情防控急需药品进口通关备案;对《药品经营许可证》在一级响应期间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企业,允许其许可证有效期延期至一级响应解除后30日。

8

湖南省财政厅

       印发《关于落实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有关政策的通知》,各级财政部门建立采购“绿色通道”,由采购单位直接组织实施采购,再事后备案;要求各采购单位加强紧急采购内控管理,确保采购时效,保证采购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紧急下达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63831.8万元,加上去年提前下达的部分,共计下达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资金424984.8万元。根据安排,今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提标,每一常住人口新增5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

9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

       印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的通告》,严禁发布含有不正确导向、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内容的广告。发现哄抬口罩消毒水价格等行为,请拨12315举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按照部署,全面开展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市场价格巡查,重点检查口罩、消毒水、预防类药品等相关商品市场价格情况,严厉查处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散布涨价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10

湖南省公安厅

       印发关于开展战时政治建警的倡议书,《倡议书》强调要强化战时政治保证,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广大党员民警要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站在疫情防控第一线、最前沿,带头勇挑重担、敢啃硬骨,当好疫情防控的“排头兵”;担当战时政治任务,全力以赴抓好防风险、护安全、战疫情、保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严肃战时政治纪律,严格实施“四个一律”战时纪律,即:一律实行包保责任制,一律实行全天候警务,一律停止领导干部休假,一律取消无关活动。

11

湖南省林业厅

       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做到“一封控四严禁”,即“封控隔离所有人工繁育场所的野生动物;严禁猎杀野生动物;严禁运输野生动物;严禁交易野生动物;严禁展演野生动物”。该通知有效期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解除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