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实施记分制 超范围经营一次性扣12分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5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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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实施记分制 超范围经营一次性扣12分

 批发企业违规经营礼花弹等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的,零售经营者超许可范围经营礼花弹等产品的等5种情况一律记12分……5月15日,我市召开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来自烟花爆竹行业批发经营单位、专业仓储和自带仓储经营单位、零售点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乡镇(街道)安监站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干等4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决定,自即日起我市开始实施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记分办法。


  经营单位10大类情况将被记分


  “和生产企业一样,经营单位正式开始实施安全生产管理记分标准。”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共有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450家,属于增幅较快的县市。市安监局烟花爆竹安全监察大队负责人介绍,除了正规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外,非法经营储存、违规违章储存等现象在我市依旧存在,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为此,市安监局特意出台了《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记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记分标准共分为三大类,设定分值为12分、9分和6共三档。其中,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的,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批发企业违规经营礼花弹等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的,零售经营者超许可范围经营礼花弹等产品的等几种情况一次性扣12分。“还要加一条,超范围下单的也要记12分。”作为分管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等方面工作的负责人,长沙市安监局副局长李志兵对浏阳出台的这套办法频频点赞。在已出台的记分标准上,李志兵临时给经营单位加了一道“考题”,“浏阳做得好,将成为全省的一种范本。”


  “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一律关闭


  “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或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进行经营活动,这在以前对于不少烟花爆竹零售点的经营户来说,可以既照看生意又图个生活方便。自即日起,这种带有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模式将取缔,根据国家、省、长沙市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安监局自5月开始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进行专项整治。


  烟花爆竹零售点实行“两关闭”、“三严禁”,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实行“六严禁”,烟花爆竹仓储企业违法、违规现象等要实行全面整治,在市安监局下发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四类违法、违规现象作为本次专项整治的内容。


  任务分解到月,工作细化到人。据市安监局部署,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共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两个大阶段实施:其中5月为自查自纠阶段,由各安监站制订行动方案,相关经营单位对照整治内容进行自查并自我整改;5月20日-12月31日为全面检查、集中整治阶段,采取乡镇排查治理和部门抽查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发现的问题从严处理、媒体通报,此外整治工作情况还将纳入考核讲评。